南市到宅日間托育 收費引論戰
台南市政府订定准公托到宅保母收费标准,多名议员接获保母陈情,抱怨比基本工资低,社会局1个月内开会讨论。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图/台南市社会局提供
因应准公共化保母政策,台南市政府首次订定到宅日间托育每月收费2万4千元,引起保母抱怨不如基本工资,议员也要求提高收费标准。不过社会局10月才要再开居托委员会讨论,多名议员昨在临时会批赶不上签约时间;也有家长持不同意见,忧收费过高;对此,市长黄伟哲允诺1个月内给答案。
社会局说明,依行政院性别平等会及卫褔部社家署会议决议,由地方政府依权责订定,社会局依照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来订定标准,经居家式托育服务管理委员会中决议,订定台南市准公共到宅日间托育为周一至周五每日10小时,收费上限定为2万4千元,每增减1小时,得增减1千元,其他到宅服务费用以双方契约协议。
南市议会临时会昨天闭幕,通过包含联席审查垫付款案、一般提案与112年度台南市总决算暨附属单位决算及综计表审核报告。市议员蔡筱薇提出临时动议,指多名议员也提案关心居家式的托育人员目前收费标准上限,到宅保母仅2万4千元,比最低工资还低,对到宅保母很不友善。
社会局长卢禹聪答询说,10月要开居托委员会讨论决定。不过多名议员不满说,收费标准已经公布了、保母也准备和家长签约,拖到10月无法解决问题,要求委员会提早召开,并让保母团体代表也参加,否则「率保母到市长室抗议」。市长黄伟哲当场答询允诺,会在1个月内给出答案。
不过行政院为协助送托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今年起调升补助,送托准公共托育服务者(到宅或在宅)每月为1万3千元,有托育需求的杨姓家长就说,若收费2万4千元扣掉补助1万3千元,家长只要负担1万1千元,若调升到3万元,家长就要负担1万7千元,在调高收费时也要考量家长的负担。
社会局解释,目前已着手搜集台南市到宅日间托育收费情形,1个月内召开居托委员会,将托育人员到宅准公日间托育收费标准提高案纳入议程讨论;目前依中央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规定,居家托育人员可提供半日、日间、延长或临时托育等服务,至多可收托4人,其中未满2岁者至多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