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麻女卧床多年竟沦通缉犯 竟是身分遭冒用泪洒警分局

25岁曾姓女子罹患脑性麻痹、卧床多年,却被新北保安警察大队查出遭新北地检署发布为窃盗通缉犯警方8日前往疗养院逮人。(叶书宏摄)

25岁曾姓女子罹患脑性麻痹、卧床多年,却被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查出遭新北地检署发布为窃盗通缉犯,警方8日前往疗养院逮人,疗养院派出2名员工陪同,曾女分局情绪激动、不断哭泣,疗养院的员工也相当不解「卧床多年怎会是通缉犯!」

据悉,曾女罹患脑性麻痹,由于行动不便、卧床多年,家属将她送往疗养院,岂料,曾女的身分却遭不明人士盗用,沦为新北地检署发布的窃盗通缉犯。新北市保大依据相关资料前往疗养院逮捕曾女。

疗养院员工向警方表示,「曾女已卧床多年,不可能外出偷窃。」但警方仍依法将她带回侦讯,曾女在警分局内难过落泪,情绪相当紧张,警察及疗养院员工仅能频频安抚,依法将她解送地检署归案。

基隆地方法院书记官长林富贵表示,警察逮捕通缉犯解送至地检署是必然程序,但认定是否有偷窃等行为,是由检察官来认定,警察也无权撤销通缉,须由原发布地检署来认定或撤销。

林富贵也提及,法务部有相关规定,可能因疫情问题、行动不便或有特殊需求等,若经由原发布地检署同意,则可以采用视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