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已修内规 手机上市不受影响

立委在议场内举标语高喊「拒绝万年委员,翁柏宗下台」。(姚志平摄)

立法院15日三读通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草案,新法自12月1日施行,这次修正不仅意味NCC代理主委翁柏宗,无法继续担任代理主委的职务,且NCC委员将仅剩3人,在委员人数无法过半、明显不足下,连带影响104项任务无法处理而停摆,且在新委员就任前都无法恢复运作,当前要务是重新提人选、再送国会审查。

过往苹果、三星等智慧型手机新品,进入台湾市场前,必需要经过NCC委员会审议,不过,NCC于今年7月已修正「NCC委员会议审议事项及授权内部单位办理事项作业要点」,以提早为委员总额未过半数,导致无法依规定召开委员会议做成决议时有因应作为,简言之,虽然NCC委员会若无法顺利召开,辖下104项业务将停摆,但如智慧型手机新品上市等事项,无需经过委员会讨论,修正要点已为降低一般民生冲击预做准备。

NCC日前透过新闻稿特别说明,该作业要点修正后,计有58项事项将依修正规定,授权主任委员或代理主任委员召开委员咨议会议讨论后决定,但仍有104项事项依法只能由委员会议处理,不适用因应的作业要点修正。

NCC表示,这104项业务包含,广电事业股权转让、变更名称或负责人、卫星广播电视事业营运计划变更等,属广播电视法第14条第1项及卫星广播电视法第15条规定,应经许可之项目,另有关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第20条第2项境外高风险电信事业及全部或一部国际漫游服务范围公告等亦属之,而裁罚案件罚锾如达50万以上者,亦为委员会议保留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