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利剪狂刺217刀弑母 先叩媒体再查废死联盟判决曝光

患有思觉失调症的李姓男子去年因索取理发费用未能如愿,竟持剪刀将母亲戳刺217刀致死。(本报资料照片)

患有思觉失调症的李姓男子去年因索取理发费用未能如愿,竟持剪刀将母亲戳刺217刀致死,杀人后辩称患病没辩识力;历审认定李男杀母后,还上网查询废死推动联盟及人权委员会,认定他杀人是在有意识状态下所为,判处无期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2019年10月17日李男在住处与母亲生争执后,他跑到母亲房间内先持按摩器及木椅用力殴打她,再持铁制剪刀戳刺她,致她全身受有217处穿刺伤,及多处瘀伤、挫擦伤及撕裂伤,她因遭刺入肺脏、肝脏及肾脏等多处,大量出血死亡。

李男否认杀害母亲,辩称杀母后上网查询废死联盟是怕误会,他的律师主张李有精神上之疾病,案发当天是母亲激动不让他离去,后来双方是否有拉扯,如何死亡,他并不清楚,若要归责于李男,也只是过失行为所致,且他患有思觉失调症应减免其刑。

但法官审酌精神科医师鉴定结果,认为李男杀死母亲后,有上网查电脑、废死联盟,也有去洗澡,杀人属于有意识状态下所为,不符合辨识力丧失或降低的减免刑期规定。

高雄地方法院一审将李男判处无期徒刑,上诉后,高雄高分院二审认为李男虽然向警员自首,但他在法院审理期间却否认有杀害其母亲之情事,直至二审最后审判期日时,他才坦承犯行,他虽然自首但不予减刑。

二审考量李男逆伦弑母、恶性甚重,他的犯罪手段极为残暴,从应报思维,固应从重量刑,但他非有计划性之犯罪,与处心积虑之计划性犯罪,在恶性上仍属有别,且他长期受忧郁症、思觉失调症等精神疾病所困,才会因一时争执杀母。

二审认定,如果对李男判处有期徒刑尚属过轻,量处死刑亦有过苛之情事,均不符罪刑相当原则,在兼顾应报、一般预防、特别预防犯罪等多元刑罚目的下,认以量处被告无期徒刑为适当,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