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嘴潭人工湖筛下物验出致癌物石绵 环保局重罚中水局48万
鸟嘴潭人工湖筛下物验出致癌物石绵,环保局重罚中水局。(南投县环保局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南投县乌溪流域鸟嘴潭人工湖工程,在工区发现会致癌的有害废弃物石绵,虽然中区水资源局澄清挖掘出的筛下物(碎屑)没有石绵,但经南投县环保局采样检验,结果17日出炉,确认筛下物含有石绵成分,属于有害事业废弃物,因此依法裁罚48万元。
经济部水利署中区水资源局兴建的鸟嘴潭人工湖工程,投资近200亿元,自乌溪取水,预计今年底开始部分供水,主要供应彰化县的民生用水,全部工程则将于2022年完工。
鸟嘴潭工区发现的废弃物中,150公吨的石绵,已依规定交由民间环保公司销毁处理;另外,还有1500立方公尺的筛下物,中水区自行委托采样检验后,认为没有石绵成分,因此载往彰化县的土资场堆置。
南投县环保局表示,中水局处理该批石绵筛下物时,未事先依规定,提出废弃物处置计划及废弃物清理计划书变更,即依一般事业废弃物,迳自委托不具有害事业废弃物清理资格的业者,将石绵筛下物全数清运至土资场。
由于筛下物检验出含有石绵成分,属于有害事业废弃物,中水局违反《废弃物清理法》规定,将依法重罚48万元罚锾;环保局并将限期请中水局提出处置计划书,待该局审查核准后,才能清除处理。环保局进一步表示,中水局在今年5月31日,自行委托采样的样品,采样方法不符合行政院环保署规定,致未检验出含石绵成分,并非中水局所称经检验无石绵成分存在,确属有害事业废弃物。
环保局呼吁中水局,务必重视鸟嘴潭人工湖工程有害废弃物问题,并建议中水局办理全区有害废弃物范围、数量调查,确实妥善清除处理,确保水质安全,环保局也将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定严格把关,监督中水局后续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