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乡南和村废弃物火警 环保局将开罚10至500万
▲水上乡厂房堆置废弃物大火,环保局将开罚10万元以上。(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嘉义县环保局24日凌晨接获水上乡南和村发生燃烧废弃物火警,现为后寮一处废弃工厂内空地堆置的废弃物,经查该处为地主出租后遭不肖业者弃置大量废弃物至今未完全清除,环保局连续两天协助调度怪手机具开挖灭火,消防局23日上午暂时扑灭火势,环保局将对相关人员依违反空污法管理不当处分土地开罚10至500万。
环保局表示,未立案地主出租厂房遭不肖业者弃置废弃物,2017年间已发生过火灾,后续地主应于废弃物清除前,在厂区内妥善处理废弃物,如今再次引起大火,已严重影响公安及周遭环境,将依空污法管理不当处分土地所有公司10万到500万元罚锾,并依废清法再裁处,同时要求业者提出厂区废弃物处置计划。
环保局指出,现场堆置的废弃物前经台南地检署指挥相关单位,破获非法弃置废塑胶混合物集团,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起诉以丁、尤姓男子为首的21人。环保局也已将土地承租人移送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针对清理义务人执行扣押冻结其财产,甚至拍卖不动产执行废弃物清理作业,后续仍未清理完成,依废弃物清理法第71条,地主仍须负担清理义务。
环保局长张根穆表示,为有效遏止非法弃置场址衍生火警公安问题,造成环保局、消防局疲于奔命及造成环境污染的巨大社会成本付出,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11条加重土地所有人善尽其管理责任,不能放任土地任人弃置,而以未查获行为人要求政府和全民买单。
▲水上乡厂房堆置废弃物大火,消防人员疲于奔命。(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针对该厂区仍堆放大量废弃物,将要求地主加设围篱或加装24小时监视器,以善尽土地维护管理之责,如地主置之不理或疏于维护,环保局将依废清法裁罚地主。
环保局将持续监控空气品质,25日6时至8时嘉义县空气品质测站新港及朴子测站监测风向为北风系,位于火点上风处,暂不受火点影响。另以手持式仪器至现场监测,监测NH3及VOC浓度数值皆为 0,下风处新营测站亦未受火点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