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远百「山头火拉面店」 被踢爆用过期香料!
台中大远百「山头火拉面店」颇受美食部落客推崇,但现在却被踢爆使用逾期黑胡椒及炸猪排用粉,台中市政府卫生局稽查后,移请该公司设立县市主管机关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后续裁处,依照食品卫生管理法,本案可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上图/台中市卫生局提供,下同)
台中市卫生局指出,日前接获民众反映大远百「山头火拉面店」疑似使用逾期胡椒调味,随即派员前往稽查;于该店干货库房货料架上查获贮存逾期「飞马粗粒纯黑胡椒」1罐(有效日期2016.11.23)及「山头火(SA)-益强粉」1包(有效日期2017.3.8)。根据店长说明,黑胡椒粒使用于海鲜拉面,而益强粉使用于炸猪排前裹粉用。
台中市卫生局表示,该店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因公司设立在台北市,已移请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后续裁处。
另外,现场稽查不符「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事项包括:餐厅作业区个人物品、清洁剂、消毒剂无专区摆放管制、垃圾桶及厨余桶未加盖、干货库房原料未确实遵守先进先出管理。台中市卫生局已责令业者限期改善,如届期未改善,将依法裁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
台中市卫生局强调,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逾有效日期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违者得依同法第44条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