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囚移工14年、月薪2万扣仲介费! 筌圣夫妇二审逆转无罪
高雄冈山豆干工厂「筌圣老家食品」,爆出软禁印尼移工阿芳14年事件,负责人郑为宗、蔡嘉聘夫妻当时强调,绝对没限制自由,遭桥头地检署起诉, 桥头地方法院2017年12月各判刑7个月,经上诉后,高雄高分院 二审今天(17日)判决出炉,认定3名移工的薪水和一般员工没有醒显差异,也没有遭到监控的情况,因此改判无罪,还可以上诉。
筌圣老家2016年11月爆出,印尼移工阿芳省吃俭用存了2000元向台湾工人买手机,向印尼家人求救,高雄市警局外事科和鼓山分局遂展开营救,阿芳14年前是为了家计申请来台担任看护,刚下飞机却被带到工厂每天工作15小时,没有加班费、还被限制不准外出,恶劣女仲介还将他申报为逃逸移工,并威胁「只要你单独出门,就会被警察抓走,是要坐牢跟罚钱的!」
当时业者面对员警询问,「不准他们出去对不对?」却回答,「我是担心他们出去不见,我说实在的,如果人不见了,还要再找人回去给仲介杨小姐,我会很麻烦。」 「筌圣老家食品」事后在官网贴出4点声明,坦承使用非法外劳,「但是绝对没有剥削、甚至拘禁外籍劳工的情事」,业者出面道歉,「雇用非法移工就是错,跟大众道歉,但外籍移工都是自由进出,绝对没限制自由。」
不过桥头地检署调查发现,阿芳等3名移工每人每月遭苛扣1800至4800元仲介费,扣留证件,连出门和家人通话都有人监控,最低月薪仅2万元,甚至被以「如果汇太多,印尼家人会花掉」扣住薪水,将郑为宗、蔡嘉聘起诉,并求处7年有期徒刑,高雄市劳动局更祭出120万的重罚。
桥头地院2017年11月22日判决出炉,法官认为,郑为宗、蔡嘉聘以看护名义聘雇,却是违法要他们长时间劳动,给的报酬和劳动「显不相当」,且利用外籍移工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担心被遣返的心理逼迫不合理劳动,依照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各判刑7个月,得易科罚金21万元 ,夫妻俩再提上诉。
高雄高分院认为,调查移工的工作时数和报酬、参考劳基法规定等状况,以及员工们的证词,遭控剥削的3名移工薪水和台湾员工、其他外籍移工相比并没有明显差异,没有苛扣或短发薪水的情事,工作期间可以自由外出,行动自由也没有遭到监控,3人也都有手机可以对外联络,今天改判郑为宗、蔡嘉聘无罪,检方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