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检频繁 电电公会:打破劳资双方的潜规则
▲企业员工的上班时数一直是劳动部劳动检查的重点。(图/本报资料照片)
对于近年来,政府突然「比较」认真执行劳基法,电电公会指出,这样对于许多积极创造更好工作环境的公司而言,理应是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劳基法,应该只是「仅供参考」,而非完全遵照执行。以科技业者说工程师属责任制,不用算加班费来说,许多劳动现场的运作逻辑,都有自成一格的「潜规则」,或许跟劳基法的规定相违背。但是,潜规则却能有效运作,表示它一定程度是劳资双方的「共识」。
电电公会进一步指出,依照经验,每当发生劳资争议,资方第一个反应通常是「以前我们不就是这样?为什么你做那么久了不早说?」这反应有一部份是为自己违法找借口,但也有部份是真实心声。因此,为什么过去有效的潜规则会突然失效了呢?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要不是劳方从来都不甘愿,只是隐忍不发,另一就是条件变了。
以前劳方觉得可接受(或忍受)的,现在情况不同。例如;科技业近年的分红已经大不如前,但工时并未缩短,劳方自然不愿为了那点钱继续爆肝。所以,也是在这种时候,劳方才会诉诸劳基法,要求政府强行介入劳资关系,矫正过去的潜规则。
另外,每次的劳检,劳动部总要公司提出员工的打卡证明来提供检查。但是,现在很多公司早已经不使用打卡钟了,因此,无法以打卡来记录员工上下班时间,如此公司就会没有出勤记录而触法。电电公会对此表示,这好比在说现代人都不用发条时钟了,所以普遍没有时间观念一样奇怪。
▼科技业劳动时数过长,常为人所诟病。但科技业指出,他们有更弹性的时间来为员工着想。(图/记者张煌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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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正因为现在是网路与知识经济的时代,公司不用打卡钟也有许多其他方式可以纪录出勤状况。劳动部今年五月公布「劳工在事业场所外工作时间指导原则」,就明订以行车纪录器、GPS纪录器、手机打卡、网路回报等方式加上书面纪录即为适法。而这样的作法,对备置出勤纪录对多数公司来说,技术上虽不难,但难就难在后续衍生出工时计算及加班费的问题。
因此,电电公会呼吁,比起强调劳基法,加强劳资协商更重要。但不是说劳基法不合理或不合时宜,而是即便官方确实执法,许多时候也难以渗入劳动现场运作的所有细节。其他法律未及之处,终究要由劳资双方自行商议。不过,除了劳方应加强法律知识和权利意识,才不会连最基本的权益都无法保障,也要劳方建立官念,那就是真正的劳资协商必定是集体协商,因为过去大家习于遵循的「潜规则」,正是个别劳工缺乏谈判实力下,由资方单方面决定的规范。单一劳工几乎没有与公司协商的空间,只有多数劳工团结起来组织工会,透过集体协商制定劳资之间的明规则,也就是团体劳动契约,才能确保平衡的劳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