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劳工7天国定假 是劳资双方「最大公约数」?

劳动部曾公告,要将劳工的国定假日比照公务员删减至12天。(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下同)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劳动部2015年12月曾公告,自今年1月1日起劳工周休二日制上路,国定假日比照公务员删减至12天。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等70个劳团昨日(24日)召开记者会呼吁废除修正案,不过,劳动部长雄文认为,做这个决定都是经过与「社会对话」达成的共识,「已经是劳资双方的最大公约数了!」

为了让劳工与公务员的工时制度一致,劳动部在2015年12月9日正式公告修正《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并在今年1月1日上路,将劳工的国定假日由19天删减至12天,其中保留「有特殊意义」的五一劳动节,全年总放假日数达116天,还比公务员多1天的假。

当时消息传出后就引起网友热议,「责任制的要怎么算啦!」、「竹科全面崩溃!」、「先落实查验上班时数比较实在吧。」也有人认为,有些假早就没有放了根本没差。对此,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联合工联、工斗等70个劳团在24日召开记者会,希望废止「删除七天国定假日」的修正案。

然而对于劳团的反弹,劳动部长陈雄文接受《台湾醒报》专访时表示,删减劳工国定假日是经过25场公听会,与当时社会对话后获得的共识,已经是劳资双方的「最大公约数」,且以全国企业人力成本1天82亿元来估算,缩短工时为每周40小时再减掉7天假,劳工其实还多放6天,期间的人力成本约500亿,算是资方妥协了,至于新政府之后要如何协议,他都会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