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争议仲裁案量破新高 新北协助劳资双方减少讼累
▲ 劳资争议仲裁案量破新高,新北吁劳资双方多利用免讼累。(图/新北市劳工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劳工局公布2019年共受理劳资争议案件4660件,总受理案件量较2018年同期增加26件,争议类型以工资2214件、资遣费1176件及退休金397件为多数,和解率67.58%,协助劳工争取权益金额达2亿7400万元。此外,在受理劳资争议案件当中,总计做成了39件仲裁案,案件量不但创历年新高,更为全国最高,协助劳工朋友减少讼累。
小凤(化名)在汽车经销商担任销售员,因为在公司工作满15年以上年满55岁,符合劳基法自请退休要件,在2019年10月便向雇主表达退休的意愿,但雇主在计算退休金时,未将奖金及佣金等项目纳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小凤退休金有短少的情形,小凤便向劳工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在调解阶段双方对于奖金及佣金等项目是否属于工资范畴依然各持己见,最终无法达成共识而调解不成立。
后来,小凤与雇主合意共同申请仲裁,透过仲裁机制解决纷争。在受理仲裁案后,劳工局即组成仲裁委员会,并通知双方召开仲裁会议,仲裁委员根据双方于会中的言词及书面说明来调查事实及厘清争议,最后,终于在第3次仲裁会议中,缩短双方争议的差距,促使双方达成共识,而雇主也同意给付小凤退休金123万元。
劳工局长陈瑞嘉表示,当劳资双方遇有劳资争议,可透过劳资争议处理法「调解」及「仲裁」机制解决纷争,均属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之一环,但相较于「调解」只要劳资一方提出即可申请,「仲裁」则须双方当事人合意共同申请,除非是属于禁止或限制罢工的行业才可一方提出申请。而在仲裁程序中和解与成立的调解有同一效力,如果作成仲裁判断则具有法院之确定判决效力。
劳工局进一步说明,类似像小凤这样调解不成立而经由仲裁解决争议的个案,在新北并不少见,针对调解不成立的争议案,透过主动宣导「仲裁」制度,向劳资双方说明仲裁的益处,除了开会地点在劳工局,法定处理期程仅需45~79天,且无须负担任何费用,以增进申请意愿。
劳工局提醒,劳工朋友一旦遭遇劳资争议,可立即透过「新北劳动云-劳资调解便利通」线上申请调解;劳资双方也可合意不经调解,共同申请交付仲裁。如劳工朋友有任何劳动法令咨询需要,也可于每周一至五上班时间拨打「劳工法令咨询专线」电话:02-2964-6476;02-2964-6357,或亲自到新北市政府1楼联合服务中心,劳工局也有提供律师临柜咨询服务。想了解相关资讯,可上新北劳动云网站:https://ilabor.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