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劳资协商前一天火药味浓! 双方「秋后算帐」争议仍卡关

长荣空服罢工马拉松进入白热化,明天协商成关键。(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胡顺惠台北报导

长荣空服员自6月20日宣告罢工,至今已经迈入第13天,预计明(2)日9时在桃园尊爵天际大饭店重启协商,而今日双方火药味浓厚,分别召开记者会各说各话,长荣航下午召开记者会针对「秋后算帐」澄清,工会晚间也发布声明回应,一次看懂双方争议到底卡在哪里、双方立场为何。

▲长荣今天下午召开记者会。(图/记者陈家豪摄)

第一条 / 参与罢工会员之权益需恢复至罢工前状态

长荣公司回复:

1.公司5/8 即公告基于罢工所带来的冲击,若罢工将取消优待票、年终与调薪措施,此作为影响全体员工而非仅是罢工会员,并非秋后算帐,出勤者不在此限,是给予支援同仁奖励。2.公司调薪与福利之给予,必须综整考量公司整体营收与员工对公司营运贡献度

工会回应:

公司从头到尾不同意工会所提「禁搭便车条款」来保障工会会员,实则利用0508公告来分化员工。虽然公司所谓「适用全体员工」,但罢工期间全公司得合法不出勤者就只有空职工会员,其他员工并没有「罢工期间不出勤」的选项,此说明无疑是打着奖励之名,行处罚罢工人员之实。

第二条 / 会员资格、是否参与罢工、是否旷职,均由工会认定,公司要同意开放GPM(group meeting)工会宣传时间,每场30分钟

长荣公司回复:

1.是否具备会员资格及是否参与罢工之认定,由空服员本人告知公司即可,不需凭证。2.是否旷职应视空服员参加罢工之时间点,是否符合工会罢工通告。3.GPM为公司机上案例回馈的课程,亦属空服员勤务时间,难以挪给工会宣传使用。

工会回应:

1 公司说法反复,自从罢工启动后,公司发送的email中提到,罢工结束后需提出会员证明,否则视同旷职,现在又说不需要检附证明,长荣公司一贯态度说法反复,如何让会员在无白纸黑字签订团体协约情况之下信服公司会不秋后算账。

2.针对18名组员是否合法参与罢工一事,工会律师重申:工会罢工起始点为6月20日16:00起,依法工会得命会员遵守纪律在该时间点后停止给付劳务,不论会员身处何处,会员得立即中止提供劳务,惟须注意他人生命及身体法益之保护,如未造成上开法益之侵害,相关行为亦同受劳资争议处理法第55条免责规定之保护。会员是否依工会只是加入罢工,应以工会认定为主。工会明确表示,6月20日 16:00后表明参与罢工之会员,同受法律保障。

3 工会与公司协商态度一直以来都是抱持开放态度讨论,如公司认为GPM 不适合让工会参与,也请公司提出对案,而不是只用一句GPM不适合,拒绝讨论。

第三条 / 公司不得对参与本次罢工之所有工会、工会会员、干部以及协助人员为法律追诉及求偿

长荣公司回复:

参与罢工的基层会员,公司不会进行任何惩处。

工会回应:

工会诉求为工会、会员、干部及协助人员,公司却只愿承诺不对基层会员惩处,有违反工会法及劳资争议处理法之虞。其他干部及工会呢? 何谓基层会员? 公司显然规避以及惯用手法,模糊不清语意试图混淆视听。

第四条 / 公司有经劳动部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认定构成不当劳动行为者,公司同意遵从裁决结果,不再进行后续救济程序

长荣公司回应:

救济程序是法律赋予公司的权利,工会要公司概括放弃权利,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无法同意。

工会回应:

邱羽凡教授说,因为台湾的法律对资方的不当行为,本来就有「无法及时纠正,以及罚则过轻的问题」。并且罚则也过轻,违法的公司面对的只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加上如果 不理会裁决书的话,「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并且,很奇妙地,违法35条这2款,没有连续处罚。 换言之,长荣即使违法,付出的代价最多只是45万元罚款的代价。

第五条 / 两造同意遵守团体协约法第23条之和平义务。

长荣航空公司回复:

无意见。团体协约签订之后本就不得以妨碍团体协约存在而为争议行为。

工会回应:

公司没说的是,6/29团协会议中,公司方提出「罢工预告条款」。罢工预告期相关条例,如:罢工必须在30天前书面通知所有旅行社明文告知罢工天数退场机制、国内离岛航线不得罢工等等。当初林宝水董事长承诺干部的不秋后算帐条款一条未提,却提出罢工预告条款,破坏劳资诚信关系。

▲长荣回应工会秋后算帐条款。(图/长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