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辞典/除外责任 投保不会理赔的范围 搞懂不吃亏

▲《保险法》规定保户在怀孕及生产期间导致的一些状况是属于不理赔的范围。但有些保险公司反而额外提出女性专属保险商品,提高孕妇的保障。(图/翻摄自网路LibreStock)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根据保发中心统计,台湾人投保突破240%,每人每年平均保费支出将近14万元,显见台湾人热爱保单程度。但在投保时该注意什么事项民众却可能不是那么清楚,务必了解所购买的保险商品「除外责任」范围,也就是指哪些情况不会获得理赔,先搞懂才不会感到吃亏。

金管会提醒民众,投保时应注意及充分了解除外责任的范围,为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有哪些,才不会等投保后未获理赔,产生纠纷。另可参考《保险辞典/5种状况 保险公司依法 可拒绝给付保险金》。

多数民众都有透过保险转移风险意识,不过也并非买了保单后,所有事故就都会获得理赔。

因为保单条款中有一项「除外责任」,在「除外责任」中的项目,保险公司都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民众在投保前好好检视一下保单条款哪些不予理赔,是否符合自身期待与需求。

人身保险为例,危险分为「可保危险」和「不保危险」。

所谓「除外责任」是将「可保危险」项目,事先约定「不提供保障」。

例如,《保险法》规定的「伤害保险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及其所致残废或死亡时,负给付保险金额之责」,但伤害保险条款仍约定「被保险人饮酒后驾(骑)车,其吐气血液含酒精成份超过道路交通法令规定标准者」所导致的死亡、残废或伤害,保险公司可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不过,也有保险业者针对除外责任项目,额外推出相关保险商品。

住院医疗保险为例,其条款约定「怀孕、流产或分娩及其并发症」属除外责任,故自然生产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生产过程及费用对妇女来说也是承受不小的风险。

因此,仍有转嫁生育风险之需求,业者陆续也针对不除外责任范围,推出相符的女性保险商品。

资料来源:《保险法》、金管会、寿险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