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方未出席 四方电巴劳资调解2度失败

针对四方电巴劳资纠纷,台中市劳工局7日召开第2次调解会议,但资方未出现,调解宣告不成立。(台中市府提供)

四方电巴10月间因积欠薪资导致驾驶罢驶,台中市交通局日前收回其13条路权,劳工局7日召开第2次调解会议,将针对资方应给付工资、资遣费、加班费等调处,但资方未出席导致调解不成立,劳工局呼吁四方电巴应以负责任的态度处理劳方诉求,尽速解决争议。台中市议员则呼吁市府应采取公车联营方式,缓解司机员不足的问题。

四方电巴因驾驶10月17日罢驶并到劳工局申请劳资协调,经首次协调,其中有66人要求雇主给付工资与资遣费、非自愿离职证明,双方初步达成共识,劳工局订11月7日召开第2次调解会;另因四方持续无法恢复路线营运,交通局11月1日宣布收回其13条路权,暂由其他业者代驶,将加速办理相关手续并重新公告。

劳工局指出,市府针对四方电巴劳资争议7日召开第2次调解会,盼透过劳资争议处理法解决双方争议,但资方无正当理由未出席,恐影响劳工权益,劳工局将依劳资争议处理法的规定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另劳工则可持调解不成立纪录向台中市就业服务处申请失业给付。

劳工局强调,为维护劳工权益,调解会后已提供劳工相关法律扶助资讯,并协助他们向劳动部劳保局申请工资及资遣费垫偿,就业服务处并派员到场专案受理失业给付、提供求职服务单一窗口等资源。

交通局则表示,四方电巴截至今天仍为提出停业申请,但其经营的13条路线都无法发车,目前正进行收回四方公司所属公车路线经营权的行政程序,预计最快12月中可完成评选,这段期间盼在不影响其他业者原有路线的情况下调配人力支援四方原有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