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公司劳资调解61名驾驶离职 11/7再谈资遣费

四方客运驾驶罢工并到劳工局申请调解,今天从下午2点半调解到晚上7点才结束,资方同意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给驾驶,至于资遣费金额则将再开第二次调解会。(劳工局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四方客运原在台中有13条路权,因屡次拖欠公车驾驶薪资,造成驾驶罢工并到劳工局申请调解,今天从下午2点半调解到晚上7点才结束,资方同意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给驾驶,至于资遣费金额则将再开第二次调解会。路权部分,交通局已启动代驶机制,后续将全数收回。

四方公司员工10月17向劳工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共66人请求雇主给付工资及资遣费,并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等,劳工局安排今天下午召开调解会。

多数劳方主张依劳基法第14条规定终止劳动契约,资方同意依劳方请求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至工资、资遣费等金额因双方尚需厘清,因此双方同意在11月3日前确认给付金额,再安排于11月7日召开第二次调解会,另,有关劳方等人已与四方公司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等,于劳方离职后,资方同意不再对劳方主张。

劳工局表示,为维护四方客运员工就业权益,劳工局就业服务处派员于会议现场设置求职服务单一窗口,提供各类就业资源、失业给付申请流程等资讯及客运业相关职缺,积极协助有需求之劳工转衔就业,将视调解结果提供劳方必要之协助,保障劳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