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石绵 3年后全面退出台湾

台湾仍有许多老旧房屋墙面、雨棚、屋顶或违建采用石绵材质。(报系资料照片)

台大公卫学者点名石绵是继铅管后,下一个影响民众健康的致癌物,并呼吁环保署立法规范,做好石绵的现存清查与管理,不要等民众恐慌才行动。环保署表示,2018年起全面禁用石绵,现存的石绵清查与管理,将邀内政部、卫福部等相关部会,跨部会研议。

石绵确认为人体致癌物后,为减少民众暴露于石绵的风险,环保署已于2012年2月公告禁用石绵的期程,8月先禁止石绵用于挤出成形水泥复合材中空板及建材填缝带的制造;2013年2月起,禁止石绵用于石绵瓦的生产;2018年7月起,禁止石绵用于刹车来令片。换句话说,3年后石绵将全面退出台湾。

虽然环保署已经订出石绵的退场机制,但现存的石绵相关建材的清查和管理,环保署坦言「无法可管」,一来石绵建材属于人民财产,二来是环保署业务只能就石绵有害废弃物及石绵有毒原料逐步订出禁用的时间表。

环保署副署长符树强表示,此议题涉及相关部会,环保署会就权责部分先处理好,另也请环管处或废管处找内政部、卫福部等部会交换意见,进一步针对现存石绵的清查管理,开会研议、谈清楚,避免民众恐慌。

环保署环管处长袁绍英说,台湾的石绵使用大多仰赖进口,环保署1989年开始把石绵公告列管为毒性化学物质,从2001年起减少至5000吨以下,2007年则降至2000吨以下;2012年公告禁用期程后,进口量越来越少,一般取得原料证照有效期限是5年,不少业者得知石绵即将禁用,也都提前下架。

环保署废管处长吴盛忠指出,根据有害事业废弃物标准,凡是易飞散的石绵,例如,含石绵的防火、隔热、保温材料及刹车来令片等或盛装石绵原料袋,只要会产生粉尘纤维,都必须委由专业合法的清洁公司处理,送往固化厂或掩埋场销毁。

吴盛忠说,若民众家中有石绵老旧建材,除委托专业单位拆除,拆除过程中必须洒水润湿、用塑胶袋双层盛装,开口绑紧后袋口反折再捆绑一次后,置于坚固的容器中,避免石绵飞散。去年一家专门从事废弃物处理的大厂「可宁卫」,就回收了400吨的石绵固化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