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有啥要求?我市发布“操作指南”

我市发布农村建房“操作指南”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娜)3月22日,2024年度镇村规划及村民建房与风貌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上,《株洲市村(居)民建房与风貌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简称“《指南》”)发布。副市长刘飞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指南》共6个篇章,涵盖基本要求、建房资格、规划与设计、申请与审批、监督与管理、保障机制6个方面,旨在规范和加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建住房建设管理,强化村民建房全过程监管,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建设“和美湘村”。

今年,我市计划完成69个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351个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和审批工作;建立完善村庄规划实施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乡镇主责、村规民约监督、工匠发力、奖罚分明”的村民建房和风貌管理机制。

刘飞勇指出,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镇村规划、村(居)民建房与风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力争从民房管控“小切口”入手,推动农村面貌“大变化”、颜值“大提升”。

“指南”精准管控

提升乡村颜值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娜 通讯员/邓云恺)在株洲,乡村风貌将有“新样板”。3月22日,新发布的《株洲市村(居)民建房与风貌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简称“《指南》”)中,明确了以“一个标准、两个层面、四类场景、八大要素”,实现村民建房风貌精准管控,让“和美湘村”美美与共。

一个个村落,承载着人们的乡愁、赓续着农耕文明。很长时间来,株洲存在设计缺乏指引、建筑工匠缺乏管理、房屋质量缺乏保障、新建房外观风貌不统一等普遍现象,让村落虽新房林立,却难以形成有观赏性的风格体系。

《指南》充分尊重乡村生产生活实际,明确了宅基地规模、选址要求、建设规模、间距与配套等建设基本标准,建筑风貌和建筑风格两个层面,山边、水边、路边、田边四类场景和建筑体量、立面、屋顶、门窗、栏杆、外挂附件、庭院、建筑材料等八大要素具体要求,将风貌管理融入建房审批、施工、验收各环节,让村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提升乡村风貌,村民是主体,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内生动力是关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设计师张金望介绍,《指南》还明确宅基地外辅助性生产用地和用房要求,通过制定用地配套和建设补贴政策,引导村民建房因地制宜、适度集中。

编辑:青琪

二审:戴萍、唐剑华

三审:叶新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