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权、农业发展不应混淆 内政部重申贸然推动将导致土地炒作
内政部再次重申「农业权」、「农业发展权」是不同概念不应混淆;根据其他国家经验,农业发展权概念也不适合台湾情况,更将导致掮客借此炒作土地,呼吁各界支持兼顾国土保育与农业发展的国土计划法现行机制。(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21日排审《国土计划法》修正草案,云林县政府主张增订「农业发展权」条文,内政部再次重申「农业权」、「农业发展权」是不同概念不应混淆;根据其他国家经验,农业发展权概念也不适合台湾情况,更将导致掮客借此炒作土地,呼吁各界支持兼顾国土保育与农业发展的国土计划法现行机制。
内政部表示,发展权移转在国内外已有数十年经验,公共设施容积移转就是典型案例,但因地方执行状况不一,曾出现许多影响地主权利案例,监察院也已纠正在案。因此,土地发展权应慎重考量,不宜仅凭倡议就直接入法。
内政部强调,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都是国土计划的主管机关,内政部亦是依地方政府国土计划来审查国土计划功能分区表。因此,内政部呼吁各地方政府,尤其是部分农业县不应混淆视听,污名化国土计划法,甚至将农地变更机制误导为将农地判死刑,并推卸地方责任给中央政府。
内政部指出,农业部正在推动农业堆叠式给付措施,更投入对农渔业直接给付经费113年超过1272亿、114年编列超过1323亿元,以及包括照顾土地所有权人权益「农地对地给付」、稳定国内粮食安全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给付」、引导农业与生态永续共存「生态环境给付」,再辅以相关政策措施,将可协助农民各项农业经营实际需求。内政部全力配合农业部让农业稳健发展,使农民安心从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