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发展权贸然入法 内政部示警:将会引发灾难

云林县政府主张及部分立委提案,要将「农地发展权」纳入国土计划法内。(本报资料照片)

《国土计划法》要展延,还是如期上路,引发争议,以及「农业权」应否纳入国土法,也引发内政部长刘世芳和云林县长张丽善互杠。内政部今日再度澄清,云林县政府主张及部分立委提案,要将「农地发展权」纳入国土计划法内,但「发展权」尚未能明确定义,及与「农业权」混为一谈;不该用模糊观念来混淆外界视听,若农地发展权贸然入法才会引发灾难。

内政部指出,《国土计划法》是国家土地利用根本大法,同时要务实面对及解决现行区域计划法长年未能处理的问题,包括导正过去土地使用乱象,让土地能依计划有序利用。云林县政府主张及部分立法委员提案,要将「农地发展权」纳入国土计划法内,对于何谓「发展权」尚未能明确定义,及与「农业权」混为一谈;另同时主张要推动法定补偿制度,到底是要对「农民」还是「农地」给予补贴、补偿或「保有农地变更发展权益」等争点皆刻意混淆并误导民众。

内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不该用模糊观念来混淆外界视听,若农地发展权贸然入法才会引发灾难,促使掮客大量低价收购农地,导致农地价格在市场比价下将崩跌,且发展权移出后,土地即永久做为农地使用,反而坐实云林县所谓永世为农奴的论述。

内政部指出,农地发展权议题涉及土地价值计算,如何换算交易价值,且何谓「非农业县市」?另农地发展权涉及跨县市移转措施,在国内外均无相关案例,若在未与各地方政府妥适沟通,贸然将农地发展权入法,恐使各县市农地重演公保地容积移转,导致土地掮客大量低价收购,从中获取价差利益;及因价格竞争导致农民贱价出售农地等情事发生,这绝非农民之福,也不利于农业发展。

另内政部针对各县市对于农1农2划设疑义再次说明,地方政府得依照全国国土计划、各县市国土计划指导,并依照农地现况条件进行检讨,审议阶段会同农业部审视划设成果合理性。

因此,不会因农1、农2的划设而对农民权益产生影响,也不会因国土计划上路,两者变更条件而有所不同。反观,农业部多年来持续推动包括农地对地给付、确保粮食安全给付等堆叠式给付政策及三保一金的四大福利制度(农民健康保险、农民职业灾害、农民退休储金及农业保险)等努力落实农业权,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增加农民福利与生产补贴及强化农业生产效率,相关措施也皆不会因国土计划上路而有所影响,并将对实际从农者给予更多照顾。

内政部强调,为落实农民照顾及农地利用权益,国土计划法及相关子法均已纳入,重申在农地发展权论述未明确之前提下,不应贸然入法,避免损害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