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喊话国土法增订「农业发展权」 内政部回应了

董建宏表示,若将农地发展权移出,农地永远只能当作农业使用,日后也没有任何调整空间。(内政部提供/游念育台北传真)

对于云林县政府提出在国土计划法中增订「农业发展权」条文,内政部政务次长董建宏表示,农业发展权概念是来自于美国学术界2008年左右的研究,发展权移转是将土地利用的权力,永久性移转至其他土地上,这也意味着若将农地发展权移出后,农地永远只能当作农业使用,日后也没有任何调整空间。此外,云林县府所谓的「特别牺牲」补偿条款,事实上与农业发展无关,更是刻意误导农民。

董建宏说明,我国国土计划法具有每五年进行通盘检讨的机制,可以适时检讨农地划设是否符合地方需求,采取合理的分区调整。另外,在发展权移转执行上,以国外经验而言,较为破碎狭小的土地型态,也不适合发展权移转。

董建宏强调,国土计划是土地使用的上位指导原则,借由国土计划全面施行,能对土地合理运用与环境资源保育达到一定效果;通盘检讨制度亦可促进土地使用符合民众实际需求,同时更可有效保障土地所有权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