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主张农地发展权入法 内政部:贸然入法恐引发灾难

▲云林主张农地发展权入法,内政部强调,贸然入法恐引发灾难。(图/资料照)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云林县政府主张要将「农地发展权」纳入国土计划法,称透过合理调配制度,可使农民稳定收入,进而增加农地面积及生产效率。但内政部说,云林县未能明确定义「发展权」,且与「农业权」混为一谈,贸然入法恐引发灾难,促使掮客大量低价收购农地,导致农地价格在市场比价下崩跌;且发展权移出后,土地即永久做为农地使用,反而坐实云林县所谓永世为农奴的论述。

内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不该用模糊观念来混淆外界视听,若农地发展权贸然入法才会引发灾难,促使掮客大量低价收购农地,导致农地价格在市场比价下将崩跌,且发展权移出后,土地即永久做为农地使用,反而坐实云林县所谓永世为农奴的论述。

内政部进一步指出,农地发展权议题涉及土地价值计算,如何换算交易价值;且何谓「非农业县市」?另农地发展权涉及跨县市移转措施,在国内外均无相关案例,若在未与各地方政府妥适沟通,贸然将农地发展权入法,恐使各县市农地重演公保地容积移转,导致土地掮客大量低价收购,从中获取价差利益。此外,也会因价格竞争导致农民贱价出售农地等情事发生,这绝非农民之福,也不利于农业发展。

另外,内政部也针对各县市对于农1农2划设疑义再次说明,地方政府得依照全国国土计划、各县市国土计划指导,并依照农地现况条件进行检讨,审议阶段会同农业部审视划设成果合理性。因此,不会因农1、农2的划设而对农民权益产生影响,也不会因国土计划上路,两者变更条件而有所不同。

反观,农业部多年来持续推动包括农地对地给付、确保粮食安全给付等堆叠式给付政策及三保一金的四大福利制度(农民健康保险、农民职业灾害、农民退休储金及农业保险)等努力落实农业权,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增加农民福利与生产补贴及强化农业生产效率,相关措施也皆不会因国土计划上路而有所影响,并将对实际从农者给予更多照顾。

内政部再次强调,为落实农民照顾及农地利用权益,国土计划法及相关子法均已纳入,重申在农地发展权论述未明确之前提下,不应贸然入法,避免损害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