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营地煮食引发火灾 违反森林法代志大条
玉山国家公园杜鹃营地,发生森林火灾,火势延烧令人惊心。(谢新添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玉山国家公园杜鹃营地,发生森林火灾,火势延烧令人惊心。(谢新添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玉山国家公园大水窟山下方的杜鹃营地,16日清晨,疑因山友煮食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由于山高路远且天干物燥,迄今仍在延烧;5名山友不慎酿灾,除了违反《国家公园法》,还触犯刑责较重的《森林法》。
新冠肺炎疫情大爆发,双北提升至三级警戒,玉山国家公园也自15日下午宣布封山,讵料,却在封山后翌日发生森林火灾。
据了解,来自台北的5人登山队,15日早上5点从信义乡东埔登山口入山,下午6点抵达杜鹃营地,主要行程是攀登大水窟山然后原路折返,预计16日下午6点从东埔下山。
16日清晨,登山队在杜鹃营地疑因煮食时,没有将地上的松针清理干净,导致瓦斯炉火引发森林大火,由于现场主要林木包括具有油脂的二叶松、铁杉,杜鹃及箭竹,都是易燃物加上山区非常干燥,火势快速延烧,一发不可收拾。
杜鹃营地在八通关山与大水窟山之间,位于玉山国家公园区内,也是嘉义林管处玉山事业区第52林班,因此由直升机载运嘉义林管处打火队,上山灭火;直升机则自信义乡同富村吊水袋灌救,但杯水车薪,而且山区云雾缭绕,17日下午,直升机就无法飞行。
由于发生火灾的森林属嘉义林管处管辖,因此,登山队下山后就被保7总队第7大队带回讯问,并依违反《森林法》侦办,「失火烧毁森林」可处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万元以下罚金;违反《国家公园法》焚毁草木,则是处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