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开军车撞伤6旬清洁妇 判赔183万

新竹地方法院。(报系资料照)

陆军六军团一名赖姓女驾驶兵,2017年前驾驶军用载重车到新竹运载军械,因路况不熟急转,撞上钟姓机车女骑士,造成钟女骨折送医。新竹地院日前判决女驾驶兵应赔对方183万余元,扣掉受伤骑士领走的87万多,女兵须赔偿96万余元给钟女。

新竹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2017年5月间,赖姓女驾驶兵开军用载重车到新竹运载军械,在行经东光路及忠孝路时,听从车上学长指示右转,她因路况不熟急转擦撞钟女,导致钟女连人带车倒地,造成钟女骨折送医,无法工作,需长时间休养。

钟女虽撤告刑事部分,但向新竹地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钟女本来在百货公司担任清洁工,因车祸受伤无法工作,工作损失、看护费、精神抚慰金等,要求女兵赔偿557万余元。

女兵认为,依事故现场图,坦承自己有过失,但钟女也有疏忽处,且钟女所提看护费用无单据,案发当时钟女已67岁,超过劳退年纪,无工作能力,请求5年工作损失并无正当理由。从钟女伤势来说,求偿150万元过高,且钟女也领强制险87万多元,应予扣除,同时驳回对方所请。

不过法官认为,此事故主要原因是赖姓女兵路况不熟,未礼让同向直行的机车而贸然右转所致,因此,判处赖女应付90万元看护费、43万元工作损失、精神抚慰金50万元,共183万余元,不过因为钟女已经领走强制险87万余元,扣除后赖姓女兵须赔偿96万余元给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