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超商实习 前辈涉逼吞药性侵
吕姓男子对女大生性侵得逞,高雄地院法官判决吕男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3年。(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1名女大生透过学校产学合作计划,到知名超商连锁店实习,由吕姓店员协助指导和监督她工作,但吕男却借故要该名女大生到他家,甚至要求女大生吞药助兴,最后性侵得逞,女大生事后崩溃且自伤。高雄地院审理后,考量吕男已赔30万,依利用权势性交罪判8月徒刑,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去年暑假期间,1名女大生透过产学合作,到高雄1家超商门市实习,店内吕姓男子受指派指导相关店务和监督女大生工作内容。不过,吕男却利用权势,于去年7月20日凌晨要求女大生到他家,女大生见他是前辈,只好乖乖配合,独自前往吕男高市三民区住处,进门后,吕男就拿出1颗粉红色药丸要她吞下助兴,虽然女大生根本不敢吞来历不明的药物,当场拒绝,但吕男最后仍是性侵得逞。
警方获报后,循线将吕男查缉到案,雄检侦查后,吕男坦承与女大生发生关系,但强调没有利用权势,辩称没有违反她意愿。但检察官发现,所查扣药丸验出威而钢成分,并依据女大生身上采集的相关事证,认定吕男涉及性侵,全案侦结依法起诉。
高雄法院法官审理时,认为吕男利用权势要求女大生与他发生性交行为,显欠缺尊重他人对身体自主权利观念,但因已与女大生调解成立,并赔偿30万元,因此依对受监督之人利用权势性交罪,处有期徒刑8月,缓刑3年,并于判决确定后1年内参加3场法治教育,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