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涉性侵药厂业务 监察院:校方未落实防治责任

台湾大学教授兼任医师3月被指控涉嫌下药,更有药厂业务指控,餐叙后被带到旅馆疑遭性侵害。监院今促请台湾大学确实检讨改善 。

台湾大学教授兼任医师3月被指控涉嫌下药,更有药厂业务指控,餐叙后被带到旅馆疑遭性侵害,但向台大医院和台湾大学申诉后却遭不受理,质疑有管理疑义,监院今指出,台湾大学未积极查处并落实防治责任,忽视申诉人处境,促请确实检讨改善 。

监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4日通过调查报告,要求台大确实检讨改进,并以本案为鉴,促请行政院督饬劳动部、教育部、卫生福利部,定期检视性平三法,积极研议改进。

监委纪惠容指出,台湾大学未依教师法及教育部函释积极查处,疏于善尽教师管理及性别事件防治责任,甚至该校校评会以受害人非该校学生、事发非在校园等因素,判断没有学生可能遭受即刻威胁及风险,无须暂予停聘,忽略该教授仍在医院有临床教学工作、个别指导论文等状况考量未见周全。

纪惠容认为,虽然台大医院有组成专案小组,针对医师伦理部分调查后建议不应续聘该师,并决议函报台大,但台湾大学仍忽视受害人处境,直至受害人开记者会陆续申诉后,仍未见妥处防范,未能保护被害人利益,应确实检讨改进。

另外,台大性骚扰防治委员会函复受害人不受理时,未具体提供申复期限及受理单位,也未通知台北市府,不符性骚扰防治要点及申诉流程图,更违背性骚扰防治准则。

纪惠容认为,台湾大学性别专业人才济济,多位教授开设专业性平课程,更设有校级的人口与性别研究中心,但相关性平委员会成员组成,却未以性平专业为主要考量,恐不具性平意识,导致决议多有疏漏。

纪惠容指出,对于不适用新修性工法的受害人,仍有赖劳动部确实协助,有待行政院建立跨部会意见交流机制,使相关部会定期检核性平三法,填补法律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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