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母孤身出庭泪求判死 梁育志宣判前才道歉

变态人魔梁育志掳杀马国女大生。(中时资料库)

马来西亚籍女大生遭凶嫌梁育志性侵杀害命案,桥头地院合议庭依强制性交而故意杀害被害人罪,宣判梁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判决书透露,被害女大生母亲至今仍深陷丧失之极度痛苦中无法平复,并不断悔恨自己当初不该鼓励女儿到台湾求学,自责将女儿送上死路,而伤心欲绝地泣诉,对女儿的思念及丧女之痛,并强烈请求地院判梁嫌死刑,梁嫌才在最后陈述程序,以言语表示歉意。

判决书指出,被告梁嫌在押期间,曾在桥头地院不知情状况下,自行自看守所寄信与高雄市长,由高雄市政府转送外交机关,寄至女大生父母位于马来西亚住处,后遭被害人母亲以国际包裹原封退回法院,梁嫌似乎打算致歉,但内写给被害人父母的文稿,明显非被告笔迹,难认被告有表达歉意之真心。

判决书内文提到,桥头地院今年1月17日最后一次审判程序,被害女大学生母亲在国际疫情严重时期,不顾自身染疫风险,孤身一人远度重洋前来台湾出庭,并在爱女命丧之地,独自一人在防疫旅馆内度过平安夜及新年,忍受隔离之孤寂,在法院最后审判程序庭时,泣诉对爱女思念及丧女之痛,强烈请求法官判被告死刑,梁嫌才以言语致歉。

判决书表示,被告梁嫌父母对其教养并非放任不管,被告生长于健全的家庭,身边亦有不乏关怀他的亲友,并非从小缺乏他人关爱,遭人孤立或边缘化才导致其性格扭曲,恣意妄为而犯下此滔天大罪,实难令人有同情之处。

此外,法院审判程序曾讯问被告梁嫌父亲,若被告将来有机会回归社会,家人是否会接纳,梁父表示,如果儿子被判无期徒刑,25年后(无期徒刑执行至少25年始得假释)自己和太太可能都不在了,至于大儿子跟小儿子能不能接纳梁嫌,他没有办法回答。

合议庭认为,梁嫌若判处无期徒刑,假释出狱时仍值50多岁壮年,但其父母可能已相当年迈或不在世,兄弟也应已各自成家,所以家庭支持功能已不再,更难期待他在无父母管束跟家庭羁绊情形下,能自我降低再犯风险。

判决书也透露,梁嫌犯案至今,未有任何赔偿,或尝试赔偿受害家属的任何表示与作为;梁嫌父母出庭也表明,无能为力,对于判决,梁母也说,「就让法院判」,「如果法院判一命换一命,也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