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泥醉遭性侵不报警 问友「他有没有老婆」法官意见分歧

女子控诉酒后遭性侵,一审法官发现她事后回家并非马上报警,还向友人问男方「有没有老婆」,认定是合意性交,判男子无罪;但二审法官持不同意见。(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女子小芳(化名)控诉前年与友人到居酒屋喝酒后烂醉,遭店长带到旅馆性侵;一审法官认为小芳事后回家并非马上报警求援,还向友人问男方「有没有老婆」,认定是合意性交,判男子无罪;但二审法官认为小芳当时只是心情尚未平复,考虑事关个人名节才不愿轻易吐露,改判男子3年10月。

判决书指出,男子是台中某居酒屋的店长,小芳前年8月29日与3名网友相约聚餐,烂醉后被男子带到旅馆,原本其他人也在房间内,但男子见小芳烂醉不醒,再以自己名义另开房间,将小芳带到其房间性侵;男子事后辩称当时小芳是有意识合意性交,且小芳还有打电话给其他人,理应可以报警求援却没有做,证明小芳是清醒的,并非酒醉断片。

法院一审认为,小芳回家后,不是打电话报警或向友人说遭到性侵,而是向其中一名网友要合照照片及询问男子是否有老婆,且从影片及证人证述可看出小芳跟男子之间有些许暧昧,合意性交并非不可能发生,当时在场的网友也说小芳可以自行走去上厕所、跳舞,但小芳却称喝完啤酒后就丧失意识,与其他人说法不一致,小芳事后又曾用戏谑口吻告诉朋友,她当天没喝醉,想要试探男子「会不会对我怎样」。

案经上诉,二审法官认为依当时在汽车旅馆拍摄的照片,小芳披头散发朝床尾摊躺在床上,另外据其他友人证称,小芳在房间时已言语不清、有时乱叫、在床上翻滚,「扶着东西走」、「走路快要跌倒」显见已意识不清;而小芳事后回家没报警,还问男子有没有老婆,法官认为是因心情尚未平复,或考虑到此事关于个人名节、隐私而不愿轻易吐露,认定男子有罪。

法官二审撤销无罪判决,改依乘机性交罪判处陈男3年10月,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