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抽脂豐胸當診所「活招牌」麻醉竟喪命 2合夥人獲輕判
陆姓女子到尚未开幕的医美诊所应征,被怂恿抽脂丰胸当「活招牌」,遭无医师资格的职员池国梁施打过量麻醉药而癫痫送命,最高法院改判池2年9月、负责人林玉清2年5月徒刑。诊所合伙人周建国、郑惠升因让池执行医疗行为,台湾高等法院依违反医师法判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分别并科60、50万元。
周建国、郑惠升与林玉清都经医师考试及格而领有证书,3人与池国梁(原名池岳龙)于2013年5月14日合伙,林玉清为负责人,成立「微笑国际诊所」。
2013年5、6月间,周等人让没有取得医师资格的池国梁执行麻醉业务,4人联手为陆姓女子施行身体麻醉抽脂再以自体脂肪丰胸手术,同年6月23日傍晚5时40分许起,在手术室内由周建国等4人陆续操作微管抽脂,于准备回填脂肪丰胸阶段,由池国梁、林玉清、周建国等人在陆女左胸、右胸施打局部麻醉针(lidocaine),却没注意剂量,陆女晚间9点多出现眨眼、抽筋、全身躁动吼叫抽搐等癫痫症状,因处置失当,经送往国泰综合医院急救,到院时已无呼吸及心跳。
陆女事后再转往台北荣总,仍于同年7月25日上午10点多死亡。
周建国、郑惠升否认犯行,但高院依林玉清等人的证述、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函文及解剖报告书、卫生福利部医事审议委员鉴定书等相关书证,认定2人共同非法执行医疗业务及过失致死等犯行事证明确,应从较重的医师法第28条论罪。
原本台北地院判周2年、郑1年10月徒刑,但高院考量周已与告诉人以300万达成调解且给付完毕,郑虽没和解,但为告诉人提存100万元,高院因此撤销改判。
高院认为周建国、郑惠升明知池国梁没有医师资格,却与他共同替陆女手术,破坏政府对于专业资格颁授与认定,加上应注意手术须在齐备生命监测仪器及急救设备的环境中施行,施行手术过程中应注意局部麻醉药物剂量,两人却疏忽,且当陆女抽搐、癫痫又给予适当的紧急处置,让她丧失宝贵性命,因此依法判量刑。
陆姓女子到尚未开幕的医美诊所应征,被怂恿抽脂丰胸当「活招牌」,遭无医师资格的职员池国梁施打过量麻醉药而癫痫送命。诊所合伙人周建国、郑惠升因让池执行医疗行为,台湾高等法院依违反医师法判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分别并科60、50万元。示意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