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震驚社會!兒權盟提3解方

《儿童权利公约》强调儿童不应受任何形式的暴力侵害。图/儿权盟提供

幼童剀剀遭保母虐死案震惊社会,民间团体台湾儿童权益联盟今(14)日提出3大「解题」方向,包括改善儿童出养前的照顾与评估机制、尽速修正儿童出养前安置法源依据,以及优化居家托育人员的访视机制。

儿权盟表示,发生此事深感痛心与不舍。「《儿童权利公约》强调儿童不应受任何形式的暴力侵害,近几年来保母虐童事件频频发生,这些孩子用生命的消逝奋力提醒我们:管理仍有漏洞、公私协力仍不顺畅,国家仍没有真正承担起照顾责任!」此外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也强调:「任何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均不可原谅;所有对儿童施暴的现象都可预防。」剀剀出的功课,社会准备好作答了吗?

儿权盟表示,目前台湾约有500多个孩子因原生家庭经济状况不佳、支持系统不足等而进入出养程序,依《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当儿童无法在其家庭环境中成长时,国家有义务给予特别保护与协助,全力「接住」这些无依无靠的孩童。

儿权盟表示,首先,应改善儿童出养前的照顾与评估机制。儿童出养前的安置停留期间约半年至一年半,目前政府部门将出养前的安置工作交给社福团体,就应该明确提供指引或规定,并担负督导管理之责,确保出养前的照顾、评估与访视机制皆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政府部门连结资源、将案件转介出去后,持续追踪个案接受服务的情况、与协力单位间的合作及资讯交流与评估,虽都是老生常谈的社会工作方法,但唯有落实方得以维系服务品质。」

其次应尽速修正儿童出养前安置的法源依据。儿权盟表示,现行针对儿童出养前安置的法源薄弱且分散,亦无规范政府主管机关与民间团体的权责划分,以及此期间应提供的服务与协助,儿权盟呼吁政府应尽速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收出养相关条文,除必要的出养前访视规定外,也应视该儿童的需求提供必要协助,使儿童出养前的安置期间有清楚的法源依据及明确的做法。

最后,针对居家托育人员的访视机制,改采不预告访视与提高访视频率,以有效监督保母品质。儿权盟说,他们也理解实务上「不预告访视」不易执行,最常见的困境便是访员遭拒、无法进入该社区等。儿权盟强烈呼吁政府即刻拿出解决办法,切莫等待下个案件发生又重新检讨。儿权盟也提醒,除应提升访视次数的「最低标准」,访视频率与内涵亦应视儿童的处境与需求调整,而不仅是一个僵化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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