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控离岸风电国产化提争端解决咨商 经部:持续沟通
WTO 26日举行争端解决小组(Dispute Settlement Body)会议,欧盟在会中要求与台湾进行咨商,欧盟认为台湾对离岸风力发电招商案的国产化要求违反WTO规定。
WTO的争端解决程序主要包括咨商阶段、审议小组阶段、上诉阶段等。若咨商经60天仍未能解决争议,则控方可要求组成审议小组,也就是进入类似司法的一审。
欧盟贸易总署(DG Trade)表示,欧盟欢迎台湾投入支持绿色能源,但这种投入必须尊重全球公平竞争、遵守国际贸易规则。欧盟认为台湾对离岸风场招标的国产化要求(Local Content Requirements, LCRs),与台湾加入WTO时作出不歧视进口货品及服务的承诺相悖。
经济部指出,我方已透过驻外单位积极向欧方进行说明,期以化解对我政策之疑虑。针对欧盟提出WTO争端解决咨商请求,依WTO规定,我国须于10日内回应是否同意咨商,经济部将与包括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在内的国内相关单位共同合作处理,并持续与欧方沟通。
针对离岸风电国产化政策,经济部也提到,郭部长日前已表示,已对国产化政策进行研析及检讨,未来将会朝着开放方向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