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忘缴保费先设自动扣缴 代收现金单笔额度拟调整

根据现行「保险业授权代收保险费应注意事项」第3点规定,有权代收保险费之人代收以现金方式缴纳保险费者,单张保单当期保险费以新台币5万元为上限。金管会表示,目前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已不再授权业务员代收现金方式缴纳保险费,针对后续代收保费额度的调整仍在研议中,草案出炉后会尽快找公会及业者讨论。

此外,由于部分保险公司对于申请透过金融机构帐户自动转帐扣款缴交保险费的保单,会提供保险费折扣,金管会提醒,保户可多利用自动扣缴方式,除了避免忘记缴费而造成保单停效,还能获得折减保险费的优惠。至于自动转帐扣款之申请方式,各保险公司亦提供多元申办管道,保户可透过亲临保险公司服务据点、请求安排专人服务、邮寄、或利用网路保险服务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办。

金管会进一步提醒,消费者以信用卡、银行帐户扣缴保险费时,应注意授权书上相关资料填写之正确性,授权人签名处应由授权人亲自签名。依「保险法」第115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险费,如有以非要保人本人之信用卡或银行帐户扣缴保险费者,应先向保险公司了解应提供之关系证明文件,以避免衍生相关争议。

金管会提到,保户如发现保单有异常状况,请直接联系保险公司确认保单缴费状况是否正常,以及保单是否仍然有效,由保险公司即时处理,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呼吁保险业者,授权业务员代收保险费前应将相关控管机制纳入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并定期查核,且应负授权人之责任,以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