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用人员制度明年6月走入历史 上千人须调任
铨叙部今在考试院院会报告,派用人员制度将在明年6月走入历史,上千人须合理调任。(铨叙部提供/游念育台北传真)
考试院今开院会,铨叙部报告「派用人员派用条例过渡期间届满后,派用人员之合理调任方案」,派用人员派用条例在104年6月17日废止,现职派用人员有9年过渡期间,将在明(113)年6月18日届满,统计至今年4月30日止,原派用机关现职派用人员计有1096人,以交通部及台北市政府所属机关占多数,分别有605人及456人。
考试院长黄荣村表示,派用人员派用条例当初施行目的,主要系为推动国家重大建设,的确有其时代背景,且派用人员对国家着有贡献,但随时空环境变迁与回归宪法考试用人意旨,派用人员派用条例废止后,派用人员将随时间消化退离。
黄荣村表示,为使派用制度顺利走入历史,铨叙部宜参考与考试委员意见,就派用人员之任职情形与机关实务运作整体衡量,妥善规划派用人员在明年过渡期届满后,得调任机关及职务范围,以兼顾废止派用人员派用条例之意旨,与机关人力管理运用需要,共创行政机关、任用人员、派用人员三赢。
铨叙部说明,由于部分机关派用人员比例偏高,依规定在9年过渡期届满后,均须在最后任职机关留任原职称原官等之职务,将造成机关内其他任用人员升迁阻滞,影响工作士气,亦不利机关首长合理运用与调配人力。
对此,铨叙部预先研议9年过渡期届满后派用人员之合理调任方案,规划研修公务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相关规定,适度放宽这类派用人员调任机关及职务规范,让中央机关派用人员得于尚有派用人员之机关间,调任同职称且职务列等相当(职务列等上限相同)之职务;地方机关派用人员得于所隶属之一级机关及该一级机关之各该所属机关间,调任同职称且职务列等相当之职务。
铨叙部表示,希望透过合理调任规划,适度解决机关因派用人员久任其职,所造成升迁阻滞等管理问题,除了保障任用人员合理升迁权益外,并兼顾机关的整体工作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