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观点|期交所调高保证金约10% 期选最后交易、结算日延这天
品观点|期交所调高保证金约10% 期选最后交易、结算日延这天(图/品观点提供)
台股即将封关过年,期交所为了确保市场运作安全,今年一如往年,将在过年休市期间,提高保证金约10%,预计以16日结算保证金为基础来调高(例如,台股期货现行原始保证金18万4000元,将调高至20万3000元,调幅约10.33%),最后的调整金额将于16日公告,封关日(17号)收盘后生效。
另外,要留意的是,1月到期的国内股价指數類期货及选择权、股票期货及选择权以及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期货、小型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期货等商品,原本最后交易日及最后结算日应该是18日,但因台股已于17日封关,因此最后交易日及最后结算日顺延至1月30日。
至于2月第1周、第2周到期的小型台指期货及台指选择权周到期契约(202302W1、202302W2),上市日顺延至1月30日,最后交易日及最后结算日分别为2月1日及2月8日。
期交所指出,考量春节假期休市(1月18日至1月29日)长达12日,为因应国际金融市场于国内期货休市期间可能发生价格波动,鉴于以往春节假期采行调高保证金作法,有助于市场运作安全确保,将于今(112)年春节假期,调高股价指数类契约、商品类契约、汇率类契约及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之股票类契约保证金。
预计以1月16日结算保证金为基础调高约10%(例如,台股期货现行原始保证金18万4000元将调高至20万3000元,调幅约10.33%),预计于16日公告股价指数类契约、商品类契约、汇率类契约及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之股票类契约保证金调整后金额,实施期间为1月17日(农历春节前最后交易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生效,1月30日开红盘日再视市场状况公告1月31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前揭各契约之保证金适用金额。
期交所也提醒交易人注意,17日为期货集中交易市场农历春节前最后交易日,当日下午3时开始的盘后交易时段,仍将交易至次日上午5时。交易人于1月17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之未冲销部位及当日盘后交易时段之新增部位,应以调高后原始保证金数额计收。
交易人应注意保证金调高后,帐户权益数变化及长假期间未冲销部位之风险;期货商对期货交易人亦应加强注意并落实风险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