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 今起调高保证金

于112年春节假期,调高股价指数类契约、汇率类契约、商品类契约及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之股票类契约保证金,以1月16日之保证金为基础调高约10%(例如,台股期货现行原始保证金184,000将调高至203,000元,调幅约10.3%),以强化期货市场之风险承受度,维护市场安全。同时也请交易人多加注意春节假期期间国际行情之变化及持有部位状况,并适时缴存足额之保证金。

期交所已于112年1月16日(调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之股价指数类契约、汇率类契约、商品类契约及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之股票类契约保证金调整后金额,交易人可至期交所网站-最新消息-公告查询。

实施期间为112年1月17日(春节前最后交易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生效,预计于112年1月30日开红盘日再视市场状况公告1月31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前揭各契约之保证金适用金额。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12年1月17日为期货集中交易市场农历春节前最后交易日,当日下午3时开始之盘后交易时段仍将交易至次日上午5时。交易人于1月17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之未冲销部位及当日盘后交易时段之新增部位,应以调高后之原始保证金数额计收。交易人应注意保证金调高后,帐户权益数之变化及长假期间未冲销部位之风险;期货商对期货交易人亦应加强注意并落实风险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