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观点 | WHO宣告加热烟是烟品 国健署仿效FDA进行健康风险评估

品观点 | WHO宣告加热烟是烟品 国健署仿效FDA进行健康风险评估 。(图/品观点)

延宕多年的《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送进立法院,但纳管加热烟、禁止电子烟「一开一禁」内容引发各界热议。国健署长吴昭军接受《自由时报》专访时重申「电子烟不是烟!」政府有力拚全面下架的决心,加热烟因被世卫(WHO)宣告是烟品,国内将严管,会仿效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审查机制进行健康风险评估,修法通过将对外公告相关配套措施。

吴昭军表示,世卫已明确指出电子烟不是烟品,其烟油含有许多有害物质,目前已知有超过1.5万种添加物,曾被用来调制烟油,国际已有多起使用电子烟后出现急性肺伤害、甚至死亡案例,我国自2020年起接受通报后,至今也有6例疑似电子烟危害案件。

吴昭军指出,现行《烟防法》未将电子烟纳入规范,无法有效管理,例如坊间有「电子烟」专卖店,但若其贩售商品外观不似烟品,或宣称疗效等,都无法可罚,以致不法电子烟流通,威胁民众健康;民调结果也显示,近七成民众赞成「政府禁止电子烟」,因此国健署会努力推动修法。

不过,外界质疑未禁加热烟是双标,吴昭军解释,世卫已发布「加热烟」是烟品,建议比照现行烟品管理;国内此次修法并非直接开放,而是加以严管,必须经过健康风险评估,确认其危害没有比传统烟品高,才能制造、输入,核可上市后也有持续监视的机制。

吴昭军说明,目前对加热烟管理无法源依据,修正草案将「加热烟」定义为「其他烟品」,修法通过后将参采FDA上市前审查模式,依健康风险评估,邀集毒物、医学及公卫等专家进行审查;有法可管后,现在市面上流通的加热烟,都须通过审查才可制造与输入。

「只要是烟都有害身体健康!」吴昭军也提到,枪枝、毒品都是非法的物品,有法源依据,流通率就能降低;理解部分民团希望电子烟、加热烟「双禁」,站在国健署立场,当然希望全民都不要抽,因此透过修法加强管制力道,达到让吸烟率下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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