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警公布10大无号志肇事热点 5处在屏东市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无号志路口常因驾驶未依规定停让,造成严重伤亡事故。为防制无号志路口交通事故,屏东县政府警察局除持续宣导民众路口停让观念及严正执法外,也列出全县十大易肇事无号志路口,提醒民众注意路口安全。

▲遇「停」字无号志路口要停车再开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县警局统计显示,今(113)年上半年,屏东县的无号志路口因驾驶未依规定停让,造成多起事故,导致伤亡惨重。为此,警察局特别列出全县十大易肇事无号志路口,分别为屏东市信义路与协和路口、屏东市广东路与太义巷口、屏东市胜利路与天津路口、屏东市民享路与公园东路口、九如乡九如路二段237巷与光复街口、东港镇中正路一段与明礼路口、潮州镇介寿路与长春路口、内埔乡南宁路与民善路口、枋寮乡台1线与隆安路口、恒春镇中正路与晓南路口及屏东市信义路与协和路口等。

警察局强调,为避免事故发生,驾驶人应遵守停让标志与标线规定;在设有停让标志、标线的无号志路口,驾驶应根据道路干道与支道的区分,干道车辆须减速慢行,支道车辆则须完全停车确认无来车后才能通过。若遇到「让」标志或标线,支道车辆应减速或停车,让干道车辆优先通过。

此外,在未设标志、标线或号志的无号志路口,驾驶人应依照以下原则:「少线道」须礼让「多线道」车辆先行;同线道车辆应依「左让右」、「转弯让直行」的规则行驶。

警察局局长戴台㨗呼吁驾驶人,行经无号志路口时务必减速或停车,礼让其他车辆和行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同时,看到停标志或闪光红灯时,驾驶人应立即停车,确认安全后再通过。警察局将持续加强执法,希望驾驶人建立正确的停让观念,共同维护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