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县无号志+闪光路口事故 半年3925件...酿27死
▲无号志路口未停让引发交通事故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在无号志路口,常有车辆因未依规定停让造成事故发生,并导致伤亡,根据屏东县政府警察局统计,屏东县今(113)年1月迄今,因车辆于无号志路口及闪光号志路口未停让所致交通事故共发生3925件,造成27人死亡、3319人轻重伤,显示民众对于路口停让观念仍有不足。
屏东县政府警察局表示,闪光号志以及停、让标志、标线明确区分道路干道与支道,遇有闪红号志及停止标志、标线时,干道车须减速慢行,支道车须减速至完全停止确认无车辆通过后再开;遇有「让」之标志标线时,支道车则须减速慢行或停车让干道车先行通过,方能再开。
另在无号志路口,或没有设标志、标线或号志区分支线道、主线道时,「少线道」应礼让「多线道」先行,例如单线道的车辆,遇到两线道的车辆,就需要先停让,等待多线道车辆先行通过;而车道数相同且同为直行车或转弯车时,「左方车」应礼让「右方车」先行,且「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先行。
县警局局长戴台㨗呼吁民众,警察局特别重视「无号志路口停让」观念之宣导,为了避免憾事发生,驾驶汽车或骑乘机车的民众,请记得行经路口要礼让,务必减慢速度或停止,更要提醒驾驶人在路口看到停标志(线)或闪光红灯时,就表示你正行驶在支道上,必须停车确认横向干道没有来车或行人后,才能通过路口;警察局也将持续执法,期能建立驾驶人的停让观念,避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