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乌来近百户未用污水下水道 被超征20万

新北市去年元旦起征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平均每户每月需多缴100元至150元,随水费征收。(新北市水利局提供/高钧麟新北传真)

新北市去年元旦起征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坪林及乌来近百户居民以截流方式处理污水,并未使用污水下水道,从去年5月到今年5月间,1年内被超征使用费逾20万元。坪林商圈理事长高明富指出,居民未使用政府设施却被超征,白白缴钱给政府,心里难免不舒服。水利局表示,经专案会议决议,7月起截流用户停征及退费。

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费于去年元旦起随水费征收,1度征收5元,平均每户每月须多缴100至150元。该设施符合「使用者付费」概念,民众住家使用后的脏水或工厂、餐厅排出的污水,经由地下埋设的污水管线送往污水处理厂,符合标准再排放。

高明富指出,坪林、乌来地处山区,污水下水道不易施工,改以「截流」方式处理污水,未使用到污水下水道,因此免缴使用费。去年5月间却发现家里水费增加,经查被征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光坪林商圈就逾80户被超征。

高明富表示,自从发现溢缴后不断向有关机关反映,希望退费和接管污水下水道,却未得到正面回复,直到日前向议员陈仪君陈情,终于获得重视。

他说,坪林有部分住户仅接污水管,未接自来水管,却因未装设自来水表,处理费无法随水费征收,因此「免缴」污水下水道处理费。可是有住户以截流方式处理污水,水利局未经查核,贪图便利,竟随水费征收处理费。

「没使用政府设施,还白白缴钱给政府,实在不甘心!」高明富拿出今年5月水费帐单,他说光5月处理费即有625元,做生意店家因用水量大,被征收的费用更高。

陈仪君表示,水利局应秉持使用者付费原则,详细查核民众有无接管污水下水道,避免造成民众及政府损失。

水利局则指出,坪林以及乌来2区共96户以截流方式接管家户污水,自去年5月迄今,平均使用费为170元,每户1年征收金额约1020元,经专案会议决议,将针对截流用户办理停征及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