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使用却被收千元!新北误征污水下水道使用费 快检查帐单申请退费
▲误征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可申请退费。(示意图/PAKUTASO)
新北市自110年1月1日开始征收使用费,近日发生误征情形,民进党市议员何博文16日于市议会指出,近日接获民众反应明明没接管污水下水道,每期仍被征收使用费,1年下来每户超收数千元,批评市府却钱缺到慌、抢钱。对此,水利局强调,征收使用费前即与代征自来水公司订有退费机制,并设置专线协助民众处理使用费相关问题。
新北市长侯友宜答询表示,水利局若有弄错就要出面更正并道歉,并非市府抢钱;水利局长宋德仁则回应,若有超收将于下个月退还。
何博文指出,新北市议会上个会期通过污水下水道使用费,为使用者付费,但近期接到一连串陈情,不少住户明明未接管污水下水道,却仍被收费,有人1期被收710元、1年就超收4000多元;有人1期被收1千多元、1年就超收6千多元,类似情况不只1、2件。
事后,水利局也透过新闻稿说明,近期经由水利局使用费专线反映用户接管疑异,水利局均立即依用户地址查询接管情形详加确认,如有无法厘清则会前往现场进行试水确认,一旦确认误征属实,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办理停征事宜,误征部分可由下期水费扣抵。
污水下水道使用费是依据下水道法第26条规定办理征收,新北市征收前即向自来水公司取得用户水号进行比对,确保收费之正确性。新北市自改制前即有用户接管持续进行,升格后更大幅度增加用户接管工程,少部分用户资料因年代旧久远,建置资料误差致有误征之情形。
为减少误征情形,水利局发包用户清查标,进行用户接管情形厘清,一经确认即会进行停征退费程序,以确保市民权益。民众如有使用费问题,可拨打0800-230-001专线电话将有专人进行说明及处理疑异事宜。
▲侯友宜赴新北市议会进行施政报告。(图/记者罗婉庭摄)
▲何博文质询简报。(图/何博文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