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必须落到实处

8月22日,#男子称献血8次被告知不能优先用血#话题冲上热搜。据读特新闻报道,8月19日,李先生向记者报料称,他生病在某医院住院期间急需用血,却被告知由于他近期没有献血,献血证过期作废了,不能为自己调血。李先生称自己在2011年到2020年期间一共献血8次,最后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的10月15日,献血量400ml。

对此,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是当地血站说的,“血库不给我们调血,我们也没有办法”。而血站工作人员则称,“血站并无规定只有近期献血记录的人才可以用血或者优先用血。如果我们这有血的话,医院和我说,我们就会给医院调过去”。目前,当地卫健委回应已在调查。

医院和血站各执一词,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是医院没有向血站申请用血,并说明情况,还是血站不给调血?是血站没血无法调用,还是有血但由于“(用血者)没有近期献血记录而不能用血或优先用血”?对于个中疑问,有待调查给出明确的说法。

无偿献血者可优先用血,这是既有的规定。2023年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正如当地血站工作人员所说,这一“优先用血权”,并没有“期限”限定,不存在只有近期无偿献血,才可优先用血的说法。如果优先用血有“期限”,这一政策或许就难以起到激励无偿献血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文件明确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可优先用血,而在具体实践中,如果真为“优先用血”设限,这难免会影响到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荣誉感,也无法让无偿献血者切实享受到无偿献血政策带来的便利。

我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即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也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相应费用。2023年卫健委等部门发布的通知,也重申了继续推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工作。

了解这些政策背景后,新闻中的李先生作为曾经的无偿献血者,为何急需用血却得不到用血,就不是一件小事了,需要给出更详细的解释——这也是鼓励无偿献血、持续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所必须重视的工作。如果确以近期没有无偿献血记录为由拒绝调血,这无疑违反了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的相关规定。

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的每一次“优先用血”,都是对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现身说法”。只有切实落实优先用血政策,让社会公众了解采血、用血情况,才能在全社会倡导无偿献血精神。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蒋理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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