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上高级教师就能享受副县级待遇?

陈老师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县城初中教师,但因为岗位级别为高级六级岗,工资较高,所以他非常满意现在的生活状态和工作状态。他说,自己享受的是副县级待遇,工资比县教育局局长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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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小学,高级教师是比较稀缺的。由于高级岗位数量非常有限,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又采取“评聘结合”的方式,所以只有少数教师有资格参评高级。可是符合参评资格的教师人数却比较多,学校要从中筛掉一部分人,就会引发矛盾,既给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多不方便,又打击了不少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为什么大家争着参评高级教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教师的工资收入与职称等级直接挂钩。在很多人看来,评上了高级教师就可以享受副县级待遇,收入不比县(区)教育局局长(正科级干部)差。

人们有这种想法很正常,因为从标准上看,中小学高级教师工资是参照当地副县级干部执行的。但“副县级待遇”不仅仅是工资待遇,它还包括住房、医疗,以及其他众多方面的福利待遇。

别的不说,就车贴这一块,高级教师就比副县级干部每月少一千多。如果把社会地位和各种隐性资源考虑进去,高级教师和副县级干部是差得比较远的。

事实上,没有行政职务的普通高级教师,享受的待遇可能连正科级干部都比不上。在资历相同的情况下,高级教师只是工资比正科级干部略多一些,其他方面完全不是对手。

不过,对中小学教师这个群体来讲,高级岗仍然是他们中大多数人一辈子能享受到的最高待遇。中小学的行政人员,包括校长,一般都会走“高级教师”路线,毕竟评上了高级教师就能拿相对较高的工资,而行政人员该享受的其他方面的待遇也能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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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地说,在其他条件大体相当的情况下,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工资和当地副县级干部差不多,仅此而已。

但话讲回来,能拿到跟副县级干部差不多的工资就非常不错了,这是许多人事业发展的“极限”,因此“高级教师岗位”成为了大多数中小学教师的终极追求。可是部分一线教师在评上高级职称之后就进入“半退休状态”,违背了职称评审的“初衷”。

开展职称评审,是为了把那些教学能力强、教学成绩优秀、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选拔出来,给予他们更好的待遇,让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倘若评上了高级教师就想着脱离一线,躺平享受了,那怎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我们得到了同行的认可,获得了高级职称,工资涨了,行业认可度高了,这个时候应该以更加积极的状态投入工作中,把自己的毕生所学拿出来,努力教好班上的学生,认真带好年轻的教师,课题该申报要申报,论文该写要写,否则付出和收入不匹配,良心会过不去的。

当然,大多数中小学高级教师始终把教育教学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他们热爱自己的专业,关心学生,帮助同事;他们坚持学习,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他们富有激情,拥有开阔的胸怀;他们珍视自己的荣誉,不会触碰红线;他们一辈子都在做“培养人”的工作。因为他们的存在,教育变得更加美好、更有希望。

今日话题:你身边有朋友是高级教师吗?他们的工资待遇怎么样?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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