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技工可评高级工程师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工程技术领域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对应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此举打破了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界限,搭建起人才成长“立交桥”。

关于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意见》明确了打破学历资历限制的申报条件:如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获得企业特级技师证书并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高级技师,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正高级工程师。

“就是用一方的相应等级人才评价结果,来申报另一方的相应等级人才评价,而不再要求必须‘从头再来’另一方的等级评级。”山东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人说,例如一位职工是高级技师,想评工程系列的职称,过去因为两条通道对人才评价的要求不同,他要一步步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走到高级工程师,并且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大多会被学历、资历、论文卡住。而此次规定打破了这些限制,高级工、高级技师可直接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职业技能实现贯通互评。

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前提下,《意见》破除了“唯论文”等不合理倾向,充分体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特点,明确评审时重点突出考察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