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县113年度地籍图重测成果10/1公告 6处公告场提供阅览服务

▲东港地籍图重测公告 。(图/屏东县政府地政处提供)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113年度屏东县地籍图重测成果将于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土地所辖地政事务所公告,屏东县政府表示,土地所有权人可于公告期间(例假日不休息) ,携带重测结果通知书、国民身分证、私章等证明文件到场阅览,现场将有服务人员详细解说,亦可上内政部国土测绘中心「重测便民服务查询系统」(网址:https://cris-nlsc.moi.gov.tw/)直接阅览,请土地所有权人多加利用。

县府地政处表示,今年办理重测地区计有高树乡加蚋埔段、屏东市清溪段、九如乡九如段及耆老段、东港镇东港段、新埤乡南岸段、建功段与打铁段、春日乡春日段及士文段、车城乡射寮段、恒春镇龙泉水段与大坪顶段上、下大平顶小段等14个段,合计13,466笔土地,总面积逾4,076公顷,除因界址争议土地暂缓公告重测结果外,其余土地均已完成重测程序。

地政处说明,地籍图重测在严谨的作业与检核机制下,经通知土地所有权人现场指认界址范围,由测量人员逐宗土地记载指界内容,并参酌土地位置、旧图坵形及现况使用情形与历史土地复丈纪录及原地籍图资核对后进行套绘分析,据以厘整地籍图资,并使测量成果更合理精确,以保障所有权人土地产权范围;经数值法重测后每个界址点均有坐标值,并据以办理土地鉴界或其他复丈业务使用,使作业更加快速精确。

该处提醒土地所有权人,各地政事务所已以双挂号寄送重测结果通知书,土地所有权人于收到通知书后如认为重测成果有错误,于公告期间内可向土地所辖地政事务所申请异议复丈。

公告期满后,地政事务所将依法办理土地标示变更登记,并另通知免费换领权状事宜,届时请土地所有权人配合办理。另有因界址争议未解决土地,陆续由地政机关排定时间办理纠纷调处,请收到调处会议通知单的所有权人务必亲自或委托他人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会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