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河川遭工廠廢油污染 最高可罰300萬元

屏东县环保局今天上午接获通报万丹大排疑似遭油污染,立即派员巡查,发现污染源为上游的木合板制造工厂,随即采水送样及要求启动油污紧急应变,同时依法告发,最高可处300万元罚锾。

屏东县环保局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上午接获通报万丹大排疑似遭油污染,立即派员巡查及搭配空拍机搜证,锁定可疑污染源后,发现污染源为上游的木合板制造工厂,因机械岁修遗留废润滑油未妥善处理,经厂内水沟流出导致污染。

环保局稽查人员赶抵工厂时,厂方人员还对自身发生油污影响水体一事浑然不知。稽查员立即采水送样并要求启动油污紧急应变,围堵油污防止再持续外流。环保局并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告发,最高可处新台币300万元罚锾。

环保局表示,岁末年终将至,呼吁各行各业于岁修保养时,清洁或保养的废(污)油、水均应妥善收集处理,油污染河川水体水质,往往造成鱼群无法呼吸而暴毙、酿河川生态失衡且徒增清理成本。

环保局指出,尤其发生废油外泄情形,依法应立即采取应变措施并于3小时内通报环保局,也呼吁县民若发现任何污染,立即拨打7351928公害陈情专线通报,共同守护河川水体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