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圳染紫 印刷厂排污最高可罚2000万
高巿府环保局长张瑞珲(右三)带队巡查凤山圳水质状况。(环保局提供/曹明正高雄传真)
高巿府环保局日前查获印刷厂偷排造成凤山圳染成紫色。(环保局提供/曹明正高雄传真)
凤山溪上游凤山圳遭查获有印刷厂未领有排放许可证,迳行将未经处理的制程废水排放至厂外排水沟,凤山圳受污染成紫色,高巿府环保局突袭埋伏查获,当场勒令封管停排,并依违反《水污法》,最高可罚2000万元罚锾。
为维护凤山溪水质,环保局成立凤山溪专案巡查,日前发现上游凤山圳水色出现异常,锁定该处印刷厂为可疑对象,立即架设缩时摄影机,掌控排放时间,但因业者狡猾,一再改变排放时间,因此架设多日,却未能成功查获。
日前环保局长张瑞珲率队突击埋伏,一举逮获印刷厂偷排,采证后判定该厂属《水污法》列管印刷业,未领有排放许可证,迳行将未经处理的制程废水排至厂外排水沟,造成凤山圳染成紫色。水质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COD)高达8520mg/L(放流水标准为30mg/L)、重金属铜7.02mg/L(放流水标准为3 mg/L),均已超标。
由于该印刷厂未依规定申请废水排放许可文件,其排放行为已违反《水污法》第7条、第14条规定,最高可处2000万元罚锾,并予以停工处分,因重金属铜属有害健康物质,后续将依违反《水污法》第36条规定移送刑事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