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養豬場埋暗管偷排廢水污染二仁溪 最重可罰2000萬元
养猪废水严重污染二仁溪并发出恶臭。图/环境部提供
环境部环境管理署运用河川水质测站追踪河川水质变化,监控二仁溪流域上游的养猪畜牧场,发现高雄市内门区立○畜牧场疑似违规排放高浓度废水,今(17)日会同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成功查获该养猪场埋设暗管排放超标未经妥善处理畜牧废水,河道上淤积未经处理的猪粪尿,未妥善处理的废水严重影响二仁溪流域水质,发出阵阵恶臭异味,后续将依水污染防治法告发裁处,并限期改善。
环境部表示,畜牧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条第1项及第18条之1第1项规定,依法可处6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锾,并通知限期改善,届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处罚;情节重大者,得令其停工或停业;必要时,并得废止其水污染防治许可证(文件)或勒令歇业。
环境管理署南区环境管理中心表示,112年10月稽查时已提醒立○畜牧场应正常收集废(污)水纳管送至二仁溪畜牧废水资源化中心进行后续废水处理。但经由河川测站分析水质数据发现,高雄市内门区二层桥测站常有水质异常,经往上游溯源追查,发现观音桥下河道水色异常且散发明显猪粪尿异味,锁定立○畜牧场疑似未全量纳管处理废水并偷排至二仁溪。
环境部说,督察人员穿越二仁溪沿岸错综复杂的竹林后涉水横渡二仁溪,在立○畜牧场围墙下方边坡发现有一个暗管开口处,正在排放未妥善处理的养猪废水,督察人员除立即采集暗管排放的废水,搭配空拍机进行立体搜证,畜牧场工作人员发现督察人员要进场督察立即调整废水流向,使流向场外废水水量变小,但经督察人员于场内绕流排放处投放追踪剂后,发现追踪剂确实经由埋藏地下的暗管排放到场外,证实立○畜牧场以暗管将养猪废水排入二仁溪。
环境管理署表示,养猪业者不要为节省处理费用偷排废水,造成二仁溪上游流域水质恶化。113年度环境管理署将与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加强查核内门地区养猪场畜牧废水,落实区域管理并持续督导业者确实依照许可文件操作,将违规的事业一一揪出,确保事业依规定正常处理废水,使放流水符合法规标准,并透过河川流域水质监测点,智慧监控河段水质变化,当水质出现异常时可及早因应,以维护河川水质,提供民众优质乐活的生活环境。
督察人员涉水横渡二仁溪进行采集废水。图/环境部提供
以追踪剂查明养猪废水来自畜牧场废水收集池。图/环境部提供
会同畜牧场业者确认现场排放未经处理养猪废水情形。图/环境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