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新埤鄉長違反人員進用 恐串滅證遭法院收押
屏东县新埤乡长潘和源涉违反人员进用,今年三月遭检方以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侦办,屏东地院当时裁定30万元交保,检廉持续扩大侦办,案情升高,昨持搜索票搜索潘和源住处,并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院认为潘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及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羁押禁见。
屏东地检署指出,潘和源从2022年12月25日担任新埤乡长,潘和源想要聘用潘姓男子担任机要人员,但因乡公所没有机要人员职缺,潘男高职毕业未有相关职务经验,不符合机要人员进用规定,仅得以临时人员聘用。
检方调查,潘和源、被告赖姓秘书、陈男,与潘姓男子,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违反法定机要人员进用方式规范,潘和源进用陈男为机要荐任课员,实际上由潘男领取差额薪资。
检方昨晚讯问乡长潘和源与相关共犯、证人后,认被告潘和源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同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之对于主管监督事务图他人不法利益及刑法第216、213条行使不实登载公文书等罪嫌重大,所涉均属重罪,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院认为,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及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故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准予羁押禁见。
屏东县新埤乡长潘和源涉贪污案,涉违反进用人员,检廉扩大侦办昨持搜索票搜索讯问后,今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记者刘星君/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