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观音藻礁 深澳翻版

三接计划改变区位、规模,增设港区储槽,理应补作环说书;环评委员及环团所提意见,开发单位未能逐项厘清与具体回应;清场和禁止直播的动作如果属实,不但违反《环评法》第4条公开说明与审查的精神,如同深澳案8比8、正反意见相当而付诸表决的方式,也背离了环评以科学、客观的原则。由最近学界、法界和环团不断地质疑,环评恐已逐渐失去公信力,沦为政治操作工具。

桃园藻礁不但是国际关注和积极保育的「湿地」,也是《海岸管理法》第1条追求零损失的「自然海岸」。藻礁需7500年左右的孕育才有今天的成果,如果毁于一旦,将是台湾重要栖息环境的最大损失。除了藻礁,当地还有柴山多杯孔珊瑚、沙滩、砾石和泥质海岸,由于栖地多样化,包括珍稀的红肉丫髻鲛、小丘多彩海蛞鱼、千余只裸胸鯙等,生物极为丰富。尤其,红肉丫髻鲛为世界保育组织列为「濒危物种」。如果台湾违反国际保育协议,不能有效保育濒危和禁捕物种,将有可能遭到国际制裁。

深澳火力、观塘三接计划之环评好比「急急如律令」,当与「2025非核家园」有关。然而,此一非核,究竟是政党的口号,还是政府政策?如果是政府政策,就必须依照环评法进行政策环评,否则无由约束法律位阶的环评作业,充其量只能说是「政治操作」了。非核固为理想,但扁政府时代制定的环境基本法第23条:「政府应订定计划,逐步达成非核家园目标」。单纯地以核三厂除役的2025为目标年,缺乏详细评估与路径规画,显然是躁进和不切实际的作为。当局应尽速检讨2025的可行性,寻求较佳替代方案,而非强行通过环评,让藻礁和国民健康陷入无尽浩劫。

今年4月行政院海洋委员会成立。依据《海洋保育署组织法》第2条,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保护区和非渔业海洋资源之保育,为该署重要职掌,海洋保育署应正视藻礁和三接议题,有所作为。

蔡英文总统曾写下「藻礁永存」4字。2012年4月30日郑丽君、田秋堇、张晓风等立委,也曾在立法院召开公听会呼吁保护藻礁,政治人物应信守承诺。由环委集体退席、环团和学界声嘶力竭地呼吁,三接一案已非蓝绿问题,更非反对开发的运动。事缓则圆,如此未有共识的重大争议应退回专案小组,由开发单位重新研拟兼筹并顾、异地发展的替代方案。(作者为国立台湾海洋大学荣誉讲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