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撞伤人付不出万元赔偿费 少女离家打工警方找到人了

高雄市17岁少女因无照骑车撞伤人,付不出万元赔偿费,想离家打工筹钱,因被法院列为协寻对象,少年队警方循线找到少女。(翻摄照片/石秀华高雄传真)

高雄市1名17岁少女因父母离异,从小和阿嬷相依为命,3月初因无照骑车撞伤人,付不出1万多元和解费,也未出庭,遭少年法院发布协寻,警方透过少女朋友圈,得知少女离家远赴嘉义县找打工机会,无功而返,寄住凤山友人家,17日循线找到少女,让少女的阿嬷喜极而泣。

高雄市17岁少女小花(化名)因之前交上曾吸毒的朋友,因小花讨厌吸毒味道,未跟着朋友染上吸毒,因此被高雄市警局少年队警方列为关怀辅导对象;今年3月初,小花无照骑车撞伤人,对方伤势不严重,双方和谈后,小花需付出1万多元的赔偿费。

小花怕阿嬷担心,于是瞒着阿嬷后离家,想投靠在新认识的嘉义县友人,找寻打工机会,但却无雇主愿意雇用小花,后来又折返高雄,寄住凤山友人的住处,少年队警方前往住家访查多次未遇,从阿嬷的口中得知小花离家多日,都无消息。

警方后来查出小花因过失伤害罪未出庭,3月9日被少年法院通报协寻,于是透过小花往日的交友圈追查,发现小花落脚在凤山区文雅街的友人住处,17日循线顺利找到小花,警方告知小花,可提供如何处理车祸案件相关讯息,勇敢面对到少年法院报到,阿嬷才不会担心,小花才放心回家和阿嬷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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