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辦公室主任服務處性侵女志工 副市長林奕華回應了

台北市副市长林奕华担任立委期间的办公室前主任林廷霖5年前强拉女志工进杂物间性侵,事后还曾下跪道歉,被判刑3年10月定谳;民事部分,女志工请求赔偿600万元,一审判林奕华、林廷霖应连带赔偿200万余元;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改判林奕华、林廷霖应连带赔偿123万余元确定。

副市长林奕华表示,再次表达整起事件,让人感到遗憾。虽然无法上诉,目前还没有收到判决书,等接到判决书后,会再与律师研议后续事宜。

北市副市长林奕华。图/取自林奕华脸书